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10年后3成新建筑装配式
发布时间:2016-10-14
 

  据新华社电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提出,要以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,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,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,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、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。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,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%。《意见》确定了八项重点任务。健全标准规范体系。加快编制装配式建筑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。优化部品部件生产。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,提高产业聚集度,培育一批技术先进、专业配套、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。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、机电设备协同施工。积极推广标准化、集成化、模块化的装修模式,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。推行工程总承包。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,支持大型设计、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。